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一个农村文艺青年,喜欢写点酸诗,被本地侯爵夫人赏识,两人私奔到巴黎。然而,大都市从来都是爱情杀手,各种势力压迫下2人被迫分手,文学梦也在生活压力下破灭。
2个半小时完全不会无聊,过程很精彩,结局更加精彩华丽!!!
法国诗人的幻灭。在权力面前,任何天赋、才能、美好的东西,都是不堪一击的。
《幻灭》的故事线非常清晰:18世纪末,在印刷厂工作的外省青年吕西安怀着文学梦,进入巴黎的报刊业,经历了荣誉与财富后,落败还乡。简单的故事线,包含着的却是人类生活的母题:阶级晋升、个人奋斗、文学与现实,爱情与金钱,小人物与大时代。
原作有两个主角,电影砍掉了其中一个,只聚焦另一个,或许是出于篇幅的考虑,但也让思想性削弱了很多。作为名著改编,在影像上几乎没有什么令人惊艳的段落,而且大段的旁白让影片看上去又很像超长版的故事梗概。最大的价值大概是还算可以吸引观众去阅读原著吧。
一星给旁白,帮助了解剧情。男主性格不好情商不行,结局在意料之中。
谁能想到近200年后……娱乐圈 文学界和新闻界的还是一样 要不能是经典名著呢 “天欲其亡 必令其狂”
好的故事,今时今日依然如是,可见其经典,人类进步真缓慢。男女主的表演差了些,其它完成中规中矩。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Venezia78#展映 还好,原来是Billy Boy的续集。特别喜欢电影能保持冷静克制的镜头,枪战也迅速果断。虽看得出时代对西部片赋予了新的意义,也是西部片慢慢消逝的象征。然后儿子角色塑造不成功。
你得把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当作驿马,骑累了就放下
法国喜剧电影好像总是离不开“叽叽喳喳”感,像是置身于一家闹哄哄的酒馆中闲言碎语的中心。片子精致而吵闹,和主人公一起“造了一个黄粱梦”,也给“梦醒时的荒唐”留了体面。巴尔扎克这个文本,批判完了所有七七八八的东西,最终还是保留了对美的爱。想起北野武的《阿基里斯与龟》。两部片子合在一起,真的很容易敲碎玻璃心的文艺青年。不过别担心,也别混淆~艺术仍然是艺术,美仍然是美。所以我忍不住想大声疾呼:艺术值得!!!
放在当年,这部戏剧肯定很有洞见,但在今天,两个半小时很难熬。
小人物的宏大叙事,内幕真多啊!不愧是巴尔扎克
爱情,爱情,该死的爱情。
精致、深刻,巴尔扎克对媒体和人性的洞察与揭示至今仍未过时。
大学时看过巴尔扎克小说,首次看改编的电影,整体中规中矩,忠实于原著,制作精良,摄影场景服装美术都很到位,男主选的不错,两位侯爵夫人太丑。本片和红与黑异曲同工,讲的是宿命,富贵荣华,功名利禄都是浮华,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只有文学和艺术永存。对19世纪报纸杂志运行内幕揭示令人大开眼界。最糟糕的是从头到尾喋喋不休的旁白,导演,电影是用影像说话,怎么搞成播放电子书了!7.6
电影基于巴尔扎克的小说《幻灭》,每个人物都很真实,讽刺的主题到现在也不过时。纯粹的诗人,艺术家,纯洁的爱情,公正的心灵,在每个时代都是最难守护的东西。电影总统很好,稍微美化了一点点诗人跟贵妇的爱情,没有追随把原著小说里面两人早已显露的对对方的厌烦。不过不影响观影感受。巴尔札克真的太善于运用语言,在电影中每次直接引用原著都让人对原著再添一份向往之情。
缺乏一种动态的美感,名著改编,突破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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