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ryne Fisher sashays through the back lanes and jazz clubs of late 1920's Melbourne fighting injustice with her pearl handled pistol and her dagger sharp wit.
洪常秀和蔡明亮的电影都是随笔型,独辟蹊径,远离商业
不是记录,却生发出无限的真实。洪-金的婚礼在过曝的黑白中冲洗出彩色,是属于影像的温柔。
一部纯真的爱情电影,看到最后竟然有点感动。
(米酒好喝吗?喝了头痛吗?)
阴间美学可还行,天色尚早,没有响起的闹铃,神秘的小女孩,大道至简。
—没有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今年下半年美国上映!在美国写影评的朋友欢迎跟我联系!
虽然真的是公然秀恩爱,但这猝不及防的延伸真的是美事一件啊。想说的不多,只有这一点点的意外美好,都是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甜。
从「逃走的女人」之后,洪一直在探索人与人情感关系的界限,这片子不仅仅是结构出彩,有些片段人的虚伪让人哑然失笑,他的电影看到最后,我会发现不知道自己该喜欢金多一些,还是洪多一些。
3.5星。只有清谈,没有开车也没有公路的洪常秀个人强烈风格的“公路片”,女主跟这个人聊聊,到下个场景再跟别人聊聊,下个场景碰到其他人又接着聊,拍电影这件事也只是聊天碰出来的巧合。必须是毫无预设与期待,看这部片才能被惊喜到,彩色的那几场,电影全部活了起来。
“偶然”与“想象”!这一部洪将观众视点置于更高的上帝角度,让必然先于偶然存于观者认知,却又反向迸发出胜于单纯偶然的魅力,于是我们看到:金敏喜与小说家的见面是出于小说家通过镜头观察的偶然前提下时空与物件(导演夫妇)缺一不可而造成的必然,而当两人吃饭时洪将敏喜的电话内容公开给观众,这时观众与敏喜的角色融合,在局外的小说家即将迎来一个归于电影开始的偶然,于是电影结构回到开始,直至敏喜入睡而跳入另一个亦虚亦实的“想象”时空,一直延伸到最后轻盈浪漫的短片,以纪录视角模糊电影与真实,洪在镜头后与敏喜示爱,这一次是置于面前公开的,对比小说家第一次高空视角的隐藏,不得不想小说家就是洪现阶段的自我指涉,而电影就是镜头前后共同创造的真实。
是啊,我爱的女人,你们有什么资格评价,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无可比拟的缪斯,
女性与女性之间的互相欣赏,两人的轨迹因散步而重合,变得形影不离,至小说家的电影放映而分离。最后被一万点伤害暴击…
元电影;小说家的诸多言辞实际上反映出洪尚秀的电影创作思路(侯麦拍电影前“邀请演员来办公室交谈并录音”的行为,似乎也与此类似);三次“躲”(导演躲小说家、演员躲导演、小说家躲诗人);情节(叙事性)与情绪(日常性)
洪的电影如今已然蜕变为一种私影像的性质 以虚构来陈述现实 主动祛魅的过程反而增添了无尽的魅力 望远镜那刻神来的zoom引进视角带出缪斯 是在进行某种重复 可是他们居然通过影像这个介质结婚了啊
将重复和变奏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也彻底扬弃了直男的视角。
爱情啊,真伟大,
还是永远少不了的尬聊,咖啡,吃东西,喝酒,聊天,顺便在和纪录片一样的叨逼叨中吐槽着表达着想说的一切
算是这几年来洪尚秀最轻松的作品了。公园散步借小说家之口说出最想说的话,小说家完成拍电影的梦想,一天之中见完老友,完成拍片却没能直接面对作品。彩色部分回到现实,现实的甜好过虚构的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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